通知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基础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6年推免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如下。

层次

学科研究方向

学位类型

推免招生计划

硕士

理论物理

学术学位

3个

原子与分子物理

学术学位

3个

凝聚态物理

学术学位

10个

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物理方向)

学术学位

2个

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化学与材料方向)

学术学位

3个

量子物理

学术学位

18个

华东师范大学-法国学校联合培养计划

学术学位

1个

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

专业学位

9个

物理课程与教学

学术学位

1个

物理学(国优专项)

学术学位

6个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学位

3个

博士(直博)

不区分方向和导师

学术学位

若干


备注:学科、推免招生计划等以学校公布为准;实际推免录取数可能会有微调。

三、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以下简称“学校报考系统”)接受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e2/79/c43264a713337/page.htm)。

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推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下午23:59时。

3.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密切关注我院公告、通知。

四、复试及推荐拟录取

(一)复试名单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推免生材料审核,考查推免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核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将在复试前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推免生应配合完成。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推免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

教育硕士(含学科教学、物理课程与教学、国优计划专项):

2025年9月17日

物理学科:

2025年9月18日

2.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物理楼

推免生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回复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请推免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报考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学院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复试成绩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复试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考核成绩*30%。

复试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4.推免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5.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复试结果、教育部系统程序

复试结束后2日内,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将以一定方式公布复试成绩、拟推荐录取排序,提示提醒相关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至教育部推免系统正式办理复试录取各项程序。

1.教育部推免系统的程序包括:推免生注册推免生填报志愿→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系统回复确认→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回复确认等(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届时具体通知提示为准)。

2.推免生须密切关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注册时间、填报志愿等时间。未在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或未在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均将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将依次递补复试合格的推免生。

3.推免生应自觉践行诚信价值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

五、其他说明

1.推免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

2.推免招生录取的学科、校区、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等政策以当年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我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拟录取推免生应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学院网址:http://phy.ecnu.edu.cn以及我室、院电话、邮件等通知,以便及时获知招生信息。

5.相关工作调整、更新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咨询及监督

1.招生信息咨询

王老师,电话:021-54342934,邮箱:qzwang@phy.ecnu.edu.cn

郭老师,电话:021-54376559,邮箱:jrguo@phy.ecnu.edu.cn

2.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若有举报,可具名向监督条线反映。

监督联系方式,021-54342933,电子信箱:ecnuphy@phy.ecnu.edu.cn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6年推免实施细则0912.pdf

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