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1913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按学校申请考核工作要求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领导招生考核工作,负责招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报考资格审核;成立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者的专业能力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311272003012721101311058 上的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目录(招生单位代码167)。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选择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实际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11308:00-122516:00,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等,1500-2000字)。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等;

10)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11)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2)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三)报考材料由考生在报名阶段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至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寄送。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依据报考条件和申请材料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在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时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考时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2、资格审核成绩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申请人本科学习、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背景(最高10分);

2)申请人从事与报考专业或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学术业绩(最高分10分);

3)申请人外语表达水平(最高10分);

4)申请人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申请人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等(最高分35分)。

3、成绩合格者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的总分成绩。专业资格审核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需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以及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的总分为300分。在同一招生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录取时按照专业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4、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约为2024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取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依据申请考核工作方案、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4514日前完成拟录取,6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一)报考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56351,电子邮件:cljiang@ee.ecnu.edu.cn

(二)投诉、申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54836052,电子信箱:nzhong@clpm.ecnu.edu.cn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pdf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