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名单见附件。
2.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3.招生计划信息
(1)物理学招生计划细分至方向,其中01理论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9个,02原子与分子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5个,03凝聚态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27个,04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10个,05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化学与材料方向)剩余统考计划5个。
(2)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2个。
(3)教育计划招生数9个,含普通非全项目7个、规培项目2个。学科教学(物理)计划招生数10个(普通项目)。
四、复试形式和时间
1.复试形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由我院确定并报备学校公布、实施。
2.复试时间:
(1)教育、学科教学(物理):2025年3月27日上午9点开始
复试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8:3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物理楼
复试报到时间:3月26日上午8:0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物理楼
(3)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2025年3月26日上午8:40开始
复试报到时间:3月26日上午8:0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物理楼
(复试通知由我院工作人员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邮箱,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的通知,保持邮箱和手机畅通)
五、资格审核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要求,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在复试报到时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核验,提交复印件留存。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院系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详见院系实施细则;
(4)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5)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
(1)综合能力的考核,满分400分。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3)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课程,电动力学、原子物理,考试时间两小时,总分100分,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
七、调剂复试
我院本年度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7+复试总成绩×0.3),物理学专业、教育专业按照各研究方向排序,学科教学(物理)、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按招生学科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如果有某一方向第一轮复试名额没有录满,则开启第二轮复试。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参加第二轮复试;第一轮复试总成绩不带入第二轮。第二轮复试的比例为1:2(剩余招生名额:面试名额),考生按方向报名后按报名方向的“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名单;根据初试和第二轮复试总成绩(初试与第二轮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7+第二轮复试总成绩×0.3)按各研究方向排序从高到低确定第二轮复试拟录取名单,此处不再考虑第一轮复试成绩。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和监督联系方式:
A.考生咨询:
(1)教育、学科教学(物理)方向:
电话:021-54376559 邮箱:jrguo@phy.ecnu.edu.cn
(2)物理学专业各方向:
电话: 021-54342934 邮箱:qzwang@phy.ecnu.edu.cn
(3)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
电话: 021-54342934 邮箱:ynqian@phy.ecnu.edu.cn
B.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2933 邮箱:ecnuphy@ph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复试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教育045100).pdf
华东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物理学070200).pdf
华东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先进仪器技术与应用0864S1).pdf
华东师范大学物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学科教学(物理)045105】.pdf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