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2247

为做好2018年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组织管理

成立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

三、复试细则

1.复试资格: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1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专业,根据实际超出人数,按1:1.2复试;

2信息网调剂系统选拔调剂生,调剂生按照缺额人数和面试人数1:1.2复试;

3.复试报到:326日(周一)上午8:00-9:00报到,请考生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公告栏查阅复试报到的具体安排。考生报到时接受考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4.复试时间:326-327日;详细安排在考生邮件中通知。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二)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笔试等形式。

(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考查40%200分)

考生的品德修养考核:由学院党组织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复试考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初试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试成绩可比性差,调剂复试考生与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别面试和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复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六、复试日期

统一复试时间为在326-327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各专业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我院的调剂复试工作,一律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

调剂复试和录取(无论是校内调剂还是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手续。

九、其它问题

   1.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2.对复试不合格的或复试合格经排序未能拟录取的考生,在离校前通知,以便其及时办理调剂至其他单位的手续。

十、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我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仔细自己身体状况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院系联系方式:021-54342934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870,电子信箱:hmma@ph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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