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奖励通知及校内安排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354

  本周一下午,上海市奖励办召开了2016年上海市科技奖励申报工作会议,会上,奖励办领导就去年上海市奖推荐评审工作和今年奖励工作要点及有关组织推荐工作做了沟通(附件4),并重点介绍了今年的工作要求及申报要点(附件3)。


  请根据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并推荐今年申报上海市科技奖励的人选,科技处定于4月6日(下周三)上午10:00在中北校区理科大楼A508召开我校科技奖励工作会议,重点介绍推荐书撰写、申报要求及重点等。邀请拟申报奖励及感兴趣的老师参加。


  另,根据奖励办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今年申报上海市奖励的时间节点及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其他具体相关内容请见附件5):


 一、时间节点:


 1、4月5日  根据申报情况分配账号及密码;
 2、4月15日 提交初稿;
 3、4月22日 提交校内公示材料;
 4、4月25日 提交第二稿;
 5、5月3日  网上提交推荐书主件、附件;
 6、5月4日  提交纸质版材料 。


二、2016年报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1、提供等级志愿选择,不再允许主动撤回报奖。
 2、系统提供申报时的自助查重(论文、专利等)。
 3、同一人不能两次或两次以上作为项目(指三大奖)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申报。
 4、获201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指三大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5、自然科学奖项目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作者。
 6、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必须对发明点做出实质性贡献,并且必须附有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论文等)。前三位完成人必须是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
 7、科技进步奖完成人必须对创新点做出实质性贡献,并且必须附有证明材料(专利、论文、验收报告等)。


附件下载:附件20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