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育硕士论文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773

各位教育硕士: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83/bf/c3624a99263/page.htm。现将2017年下半年教育硕士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请所有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包括双证和单证生),加入答辩QQ群:459244462

请所有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在921日之前填写http://cn.mikecrm.com/0Hs9yxf这个网址表单中的信息,以便我统计和联系。

注意:2012级在职教育硕士和2013级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只有这最后两次答辩机会。

  

请各位学位申请者在规定时段内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一、答辩时间节点安排:

2017年下半年答辩流程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注:由于各院系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度,时间节点与研究生院发布的统一安排会有所不同,以院系安排为准。

  

二、双证生预毕业信息采集

请查阅《关于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和规范化培养教育硕士预毕业信息采集的通知》http://phy.ecnu.edu.cn/83/22/c5852a99106/page.htm

  

三、缴清全部费用2017.9.13—2019.9.20

即日起,到我校财务处(两校区除周三下午外都可办理)缴纳剩余学费、住宿费等。

学员也可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费用汇转到我校账号(请注明院系、姓名、学位类别和款项的用途(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款到后,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收款收据(由申请者本人或委托他人皆可办理;但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费后再行开具收据较繁琐,往往不能当场开具,因此建议现金缴费)。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账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银行账号:1001247229026404097

财务处地址:中山北路校区财务处报销大厅(校内先锋路,原圆形心理实验楼一楼大厅);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1

注:单证生需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传真纸、银行转账复印件不收,必须是学校财务开具的发票收据)。请在920日之前到实验A141室找郭超修老师拿缴费通知单并到财务处缴费。缴费后,请用A4纸复印缴费收据(一人一张),并在正面空白处写上院系、学号、姓名,以便归档。12级缴9000元,13级、14级无需缴费(第二学年已缴),也无需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

  

四、课程审核2017.9.13—2019.9.21

课程审核通过者可提出答辩申请并进入盲检程序。

学位申请者提交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稿。请将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chaoxiu@163.com (请按照以下格式命名文件:本人姓名-学号-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教育硕士-开题报告.doc)

  

五、答辩资格审核2017.9.13—2019.9.21

双证生:预毕业信息确认之后才能登陆。具体操作如下:

1、请于登录公共数据库(www.idc.ecnu.edu.cn),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登录路径为“研究生系统”、“我的学习”、“学位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系统。

2、在我的信息项,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保存并确认提交。

3、在我的成绩项,请审查本人成绩并提交。

4、在我的科研成果项,请如实填写个人科研信息,若无科研成果,请空白状态下保存提交。

5、在论文预审项,请如实录入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后,在“提交”按钮右侧生成“打印论文预审表”和“打印导师意见”两个按钮,依次点击,将《论文预审表》及《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下载至本地机。

注意:

(1)、《论文预审表》由申请人呈导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签字时请提醒导师对申请者的论文作个评定等级分别是ABCD, 抽盲检的时候要用)

(2)、《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由学员下载好,将电子版发给导师,由导师书写意见并打印签字。

(3)、请申请者在921日之前务必将系统上2-5项内容操作完毕,否则会影响答辩进程。以上两份纸质版材料必须在答辩前交到院系

  

具体操作请参见通知:《关于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免费师范生、规培生、全日制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http://phy.ecnu.edu.cn/84/0b/c5852a99339/page.htm

单证生具体操作如下

1、请于2017.9.13—2019.9.21,申请人登录专业学位系统xwxt.yjsy.ecnu.edu.cn/dz ,登陆时身份请选择“申请者”,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2、在我的信息项,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确认提交。

3、在我的成绩项,请审查本人成绩。

4、在我的科研成果项,请如实填写个人科研信息,若无科研成果,请空白状态下保存提交。

5、在审核论文预审项,请如实录入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后,在“提交”按钮右侧生成“打印论文预审表”和“打印导师和单位意见”两个按钮,依次点击,将《论文预审表》及《导师对论文的评阅意见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下载至本地机。

注意:

1)、《论文预审表》由申请人呈导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签字时请提醒导师对申请者的论文作个评定等级分别是ABCD,抽盲检的时候要用)

2)、《导师对论文的评阅意见表》由学员下载好,将电子版发给导师,由导师书写意见并打印签字。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呈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请申请者在921日之前务必将系统上2-5项内容操作完毕,否则会影响答辩进程。以上三份纸质版材料必须在答辩前交到院系

  

具体操作参见通知:《关于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在职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http://phy.ecnu.edu.cn/84/14/c5853a99348/page.htm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流程表详见附件23,请仔细阅读。

  

六、论文盲检(附件4

时间:2017.9.27日之前(需登陆专业学位申请系统)

抽取盲检需注意事项:

1、申请者盲检前需准备材料:

论文预审表(学位系统里生成的那张表格,特别提醒:导师需签字)

小注:对《论文预审表》和《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的递交方式规范如下:

A: 请申请者登录系统下载并填好《论文预审表》,申请者打印好请导师确认签字(必须手签)。

B:请申请者登录系统下载《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表》,并将电子版发给导师,由导师书写意见并打印签字。

  

2、抽中盲审提交材料

1)市盲审

A. 本次登录上海市盲检系统抽中者;上学期及以前已登陆上海市盲检系统抽检抽中但未答辩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附件5)。此表一式二份(该表中个人签名、导师签名和院系签章部分,一份需要签字盖章,一份无需签字盖章)。

B. 盲审论文一本(此论文无导师和本人信息。特别提醒论文正文部分需双面打印,其他各项应单面打印)。盲审论文格式见附件6

2)校盲审

A.必须参加校盲审“强制校盲审”的申请人包括:上学期及以前已登陆市盲审系统抽检未抽中且未答辩者、盲审评阅未通过者、复制比检测未通过者、已答辩但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小组、分委员会或校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者等;上学期及以前已登陆已抽中市盲审但未继续答辩程序者参加市盲审抽查。

B.未抽中市盲审的还要按(市盲审+校盲审)50%的比例抽查(含强制校盲审)。

C.请申请者提交PDF版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10269_045105_学号_LW)。论文封面和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以及其他可能透露作者信息的内容。盲审论文格式见附件6

3、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9.30日之前(请寄送顺丰快递到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实验A141室,郭超修老师收)

  

七、论文复制比检测

1、时间:2017.10.11-2017.10.19

(抽中盲审者107日前完成复制比检测)

2、操作方式:请将电子版论文发送至邮箱:guochaoxiu@163.com (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发送,文件名称是:本人姓名-学号-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专硕.doc)

3、检测结果及处理方案见附件7

  

八、学位照片采集

2017年开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中增加了一个“学生证书照片审核”模块,该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授予信息。且前照片审核模块将直接与答辩结果录入挂钩。即:只有电子照片上传并审核通过,答辩秘书才能录入答辩结果。也就是说学位照片采集必须在答辩之前完成。如果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采集,或在其他非指定点采集的,请将学位照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的形式命名,发至邮箱:guochaoxiu@163.com

双证: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交通: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四川北路虬江路

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若在暑期回校就读期间,已经采集过学历证书图像,无需再次采集。其他请见研究生院发送的相关通知。

单证:

具体通知请见附件8

照片定点采集图片社: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周六(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

  

九、答辩阶段递交材料

1、时间:2017.10.19-2017.10.26

2、操作方式:因要上系统操作,具体内容到时另行通知。

  

十、论文答辩

1、时间:2017.11.22日之前(暂定)

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915


附件1 2016年下半年教育硕士答辩环节时间节点安排.docx

附件2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流程表.doc

附件3 专业学位申请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doc

附件4 上海市盲检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5 市盲审用-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doc

附件6 盲审论文格式要求.docx

附件7 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处理办法.docx

附件8(单证)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采集工作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