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物理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次数:182
  复试要求严格按国家的分数线和有关精神,按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进行。

一.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复试的科学性、公证性、有效性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黄国翔

副组长:徐敏

组员:马学鸣阮建红王向晖孙得彦

复试小组:由相应二级学科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不少于3人。

职责:完成在复试过程中的实验综合笔试、实验考试,外语口试与听力和综合面试,记录复试情况和填写复试情况表。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参照2013年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按二级学科总分排名。

2.复试人数:按国家规定,原则上参加复试的人数按总人数(不含直升人数)的120%划定。

3.调剂原则: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与光电子专业上线生源不足,从校外考生调剂。

4.复试内容:按网上公布的复试要求进行:(330分)

a.笔试:按照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试(120分)。

b.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对物理学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和所报研究方向的相关知识及研究情况等,了解大学学习成绩、研究成果、思想政治情况等)。(150分)

c.外语口试和听力:按二级学科进行,由二级学科组织外语考试小组进行考试。(60分)

d.复试总分未达到198分为不合格,不拟录取。

5.招生人数

学术型硕士:72人(含免试直升学生)。

推荐免试生:31人,统考招生 41人。

以上为专业目录公布招生人数,根据复试情况,如复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公布的招生人数,则相应减少招生人数,各专业根据复试合格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招生名额可进行微调。

6.复试时间:

2013499:00-11:00:报到

20134109:30-15:00:笔试

20134119:30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考核

201341210:00:公布结果

2013414:体检。

7.复试评定:

为对考生负责,必须作好复试的相关记录,复试情况表和记录归入考生报考材料。411日下午确定全部录取结果。412日上午公布复试结果。

8.监察与投诉:

考生如对复试存在疑义,可联系我系党委。

联系人:李燕

电话:021-54344870